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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周报(6月21日-6月27日)
发布日期:2021-06-28  浏览:

能源研究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周报

2021621-627日 第 4 期)

1. 2021年6月23日,校设备处处长陈永清、徐德选、校外专家等一行5人来到能源研究院,对研究院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调研。研究院副院长许晖、实验中心主任蒋伟及相关人员参加了相关检查及汇报。

许院长代表能源研究院全体师生对设备处一行表示热烈欢迎,感谢设备处能源研究院工作的支持和关心,设备处一行对十余间实验室进行了检查,对许院长的工作及研究院实验室管理情况表示了肯定。并汇报了近些年研究院的发展及建设情况,随后,许院长就安全教育、安全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、设备维护、危化品管理及废弃物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汇报。陈永清处长对实验室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各检察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予以告知,研究院认真听取并进行记录,表示将立刻进行整改。许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对设备处领导前来调研表示衷心感谢,要求实验中心按照设备处领导提出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。

2.校审计处相关领导至实验中心进行调研,现场检查了相关设备,查阅相关资料是否齐全,实验中心冷钰鹏汇报了优势学科设备采购管理使用等情况,审计处领导表示了充分的肯定。

3.实验中心组织危险废弃物回收一次。

3.完成固定资产登记相关工作十一次。

4.安全检查

621日至627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5,总体情况良好,安全隐患如下:

能源研究院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报告


检查组成员

能源研究院实验中心

记录人

冷钰鹏

检查时间

2021623日上午

序号

部位

隐患内容

隐患数

4

315

废液桶无标识,应明粘贴在桶身上,且明确标识其内容。

电箱上无警示标识。

试剂标签不规范,无人员、试剂名称、配置时间等信息。

3

5

321

地面废弃物暂存处无黄色警示线。

一个气瓶没有气体标识牌。

2

6

323

废液暂存于烘箱之下,有起火风险,需更换摆放地点。

地面废弃物暂存处无黄色警示线。

门口桌面的有机溶剂桶无标签。

一个气瓶没有气体标识牌。

4

7

329

地面废弃物暂存处无黄色警示线。

1

8

338

专家提出电池实验有起火风险,需制定管理措施。

金属钠使用记录本不全。

2








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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